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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四项举措”抓好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14 09:34:41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牢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宗旨。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推行执行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抓执行和解。牢固树立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理念,改变过去单纯采取司法拘留、扣压、拍卖等强制措施的模式,拓宽执行思路和渠道,缓解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耐心地做深、做细双方的思想工作,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和解工作与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机结合,避免出现暴力抗法现象,促进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同时,严格审查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真实目的,杜绝假和解,真逃债现象发生,加强执行和解的保障。

 

        二抓执行析理。一些案外人,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方在诉讼时不是当事人而在执行阶段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抽逃资金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案外人,他们对法院在执行阶段又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很不理解,而且想不通,抵触情绪重,容易阻碍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此类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倾听、释法、析理,采取先说服、后措施的工作方法,诚恳倾听被执行人的意见,解释法律相关规定,做好矛盾疏通工作,缓解当事人因强制执行造成的紧张关系。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基础上,促成和解协议,达到服判息诉。

 

       三抓执行联动。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性,建立上级党委、政法委领导、法院主办、人大监督、社会各界支持的联动工作模式,拓宽获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的渠道,及时有效取得信息,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避免出现执行白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四抓执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案件执行程序、评估、拍卖程序、执行结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正扬法威,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争取确保案件的终点站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实现结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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