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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进宫死不悔改 又伸手终获重判

发布时间:2010-02-18 15:37:22


       家住安阳市北关区某家属院的张某是一盗窃惯犯,曾先后二次被劳动教养,一次被判徒刑四年,离最后一次刑满释放仅隔一年后的200912月,张某贼心又起,在其盗窃的财物被好友出售时被巡查队员顺藤摸瓜一举抓获。

 

      2009127日晚22时,张某从钢二路某酒店出来后走到某名烟名酒店铺门口时,看见路灯下亮闪闪的一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想到马上过年了,自己什么钱也没预备下,如果错过这个机会,连年货都没钱买了,更别说过年走亲戚了,想到这里,便顺手解下腰间钥匙串上的折叠刀,蹲到车轮下几分钟后,三轮车锁便被撬开,张某上车将三轮车开往好友王某家中,让其帮自己把车出手。王某在129日早上在某批发市场销售被盗的三轮车时被巡查人员抓获,之后张某也相继被抓。

 

      经北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且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又因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法执行完毕后又故意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7000院。而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5000元。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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