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清晨的阳光刚刚洒满大地,北关法院执行局就迎来了一群可爱的人,他们敲锣打鼓,手拿锦旗,一大早就来到法院。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高兴地说道:“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感谢北关法院执行局为我伸张正义,实现合法权益,我是特意来给郑法官送锦旗的!”锣鼓喧天的场面吸引了周围的群众驻足围观,啧啧称赞。
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0年,原告王某为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垫资建造临时用房及售房处,2011年双方结算,被告总共欠下原告工程款20万元。之后,王某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工程款,被告拒不偿还,原告遂诉至法院。官司打赢了,但王某每次去被告公司处要账时都吃“闭门羹”,对方都以公司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债务,生效判决书迟迟得不到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下达执行通知书,然而被执行人既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也未向北关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遂依法查封冻结了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一人,张某对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车产、土地权属登记等情况,发现被执行房产公司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张某名下有房产及车辆,足以偿还公司所欠债务。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希望张某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自觉履行义务,但张某置若罔闻,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失信惩戒措施,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查控系统对被张某个人账户进行冻结,以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这下被执行人终于“坐不住”了,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不久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最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