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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 被告当庭赔付12万元

  发布时间:2010-01-26 14:28:46


 

       1219日下午,北关法院假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醉酒驾车案件,被告当庭赔付原告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12万元。

 

      2008121315时,刘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中翻倒,后继续滑行与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王某相撞,致使王某头部、肢体损伤构成重伤。法院审理中,由于涉案金额较大而被告刘某家中贫困,以致迟迟不能赔付,引起原告不满。我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今年12月初,北关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组成合议庭,庭长张建文担任审判长,副院长郭晓军专门负责督导此案。考虑到原告方工作日没有时间,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北关法院选择在双休日设立巡回法庭审理此案。

 

       庭前调查中,承办法官首先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对原、被告进行教育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之后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给双方讲明利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为对方考虑并耐心释明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建议原告接受让被告刘某分期赔付。通过多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讲解和不懈努力,保险公司在调解中当庭赔付了原告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12万元,被告亲属也表示将积极赔付相应款项,原告方终于答应调解处理,接受分期赔付,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非常满意,同时也被院长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认真负责,不辞辛劳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最后双方满意地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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