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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逃避执行 法官柔性执法巧结案

  发布时间:2018-05-25 08:31:42


    “我是孕妇,你们不能对我实施强制执行!”昨日,北关法院执行局内,一名女性不配合法院工作,情绪激动的对法官和干警大声要求道。

    事情还要从2017年说起,该女子李某与被告吕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北关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由李某抚养,夫妻共有房产归李某所有,李某分期支付吕某费用15万元。第一笔5万元的分期,应在2018年3月1日前支付完毕,但李某却迟迟没有履行义务,吕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的朱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并向其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李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当执行法官再次催促李某履行法律义务时,却被告知其已经再婚,并且已有身孕,不便到法院配合工作。

    执行过程中,李某的抵触情绪很大,作为孕妇,法院无法对其进行拘留,李某更加有恃无恐。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如果断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会加剧李某的心理,使其态度更加强硬,不利于案件的顺利执结。执行法官本着人性化执行、力争纠纷和谐化解的原则,决定放下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决定,转而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通过闲话家常拉近距离,耐心明法释理,再一次对被执行人李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解人情和法理,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劝说和开导,在法官对其连续不断的沟通和思想工作下,李某终于被执行法官打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当场叫来其家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律充满人性的规定,以及对孕妇的关照和关怀,不能作为孕妇逃避法律的护身符。执行法官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运用柔性执法、智慧执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对于执行干警们来说,能够运用柔性执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满足,北关法院执行法官们,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李洁莹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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