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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拎满满一袋硬币来还款

  发布时间:2018-04-10 10:48:49




    近日,北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出现这样奇葩的一幕:一名被执行人拎着一个编织袋走进了办公室,袋子打开后是五个铁皮盒子,待盒子打开竟全是硬币,有一毛的五毛的一块的,来偿还案款。

    “看到她来偿还案款还挺高兴,可打开袋子一看全是银币就傻眼了。”工作多年的执行法官封志勇表示,办了这么多案子,头一次遇到这阵势。据介绍,该案件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6年的8月,被告驾驶的机动车在一交叉路口临时停车,在开驾驶室门时与原告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原告右足粉碎性骨折,后经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的的赔偿外,被告魏某赔偿原告5789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北关法院受理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原则,执行人员多次在双方当事人间协调反馈,沟通协商。最后,被执行人魏某终于同意偿还案款。

    但让法官意外的是,该被执行人魏某拿来了一个编织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全是硬币,面值一元的、五毛的、甚至一毛的也有。一盒盒硬币倒出来堆成一座小山,堆满了执行局的办公桌。法院工作人员虽有苦水,但也只能咽下。全都是硬币,没法使用点钞机,还要对硬币的质量、真伪进行分辨,最后还要封包。来不及吃饭休息,法院和银行工作人员最终耗费数个小时才清点完,确定数额无误后交给了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沉甸甸的不是硬币,是法院执行法官心头的责任与担当,面对魏某送来的这些“硬币”组成的执行款,法院虽然未予拒收,但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态度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不便,影响了工作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

    法院呼吁当事人能够理解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善意还款、恪守人品。被执行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途径来解决,切莫冲击司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树立尊重司法、信仰法律、守护道德的良好思想,尽量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同时,法院告诫广大被执行人,如果主观上具有故意妨碍执行的动机,又具体实施了恶意履行的行为,在结果上造成法院执行障碍和困难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洁莹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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