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河南法制报》、《安阳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豫法阳光等数家主流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相继对任蓉同志进行持续报道,深入宣传任蓉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迅速掀起以任蓉同志为榜样,向任蓉同志学习的热潮。2017年12月19日,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以《木末芙蓉的“刚与柔”》为题,整版刊登北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蓉先进事迹,用质朴的语言生动地展示了任蓉同志一心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全省乃至全国掀起了新一轮学习任蓉同志热潮,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评价。
2017年12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对任蓉同志的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批示:我们河南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之所以能风生水起,如火如荼,正是因为有像任蓉同志这样认真执法的优秀法官。请政治部注意总结和宣传。2017年12月2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曹更生亲自批示:北关法院要认真总结任蓉同志先进事迹。全市两级法院都要认真学习任蓉同志的工作精神,扎实苦干,全力搞好执行工作。2017年12月30日,北关区委书记程利军做出重要批示:北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蓉同志,她14年如一日,从书记员到执行局副局长,始终坚持正义,忠于职守,依法公正,廉洁办案,被誉为“办案能手”、“执行达人”,在全院干警乃至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一个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这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律,心中有公平的高尚品质、为民情怀、担当精神,值得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请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区法院党组认真总结任蓉同志先进事迹,迅速在全区开展向任蓉同志学习热潮,为推动法治北关、平安北关、美丽北关建设而努力奋斗。
为贯彻落实好张院长、曹院长和程书记的批示精神,树立好榜样,弘扬正能量,发挥典型引路的积极作用,经北关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向任蓉同志学习活动,并利用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向任蓉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员学习活动。
组 长:李春旺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永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付田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郭晓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 峰 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福琴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来生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李建林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乔东茂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建文 党组成员、执行局政委
成 员:各部门、各团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新闻宣传组:负责采写活动中的宣传稿件,做好政务网学习专栏的更新。与有关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做好总结、宣传,增强宣传实效。
负责人李静,成员王晨晓、李芳芳、牛彩丽、程梦冉。
2、信息联络组:负责活动中的上传下达,撰写领导讲话、编发信息,活动中会场的布置、车辆保障。
负责人苌丽英,成员陈阳、牛琳。
3、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学习活动后勤保障事宜,为学习活动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等。
负责人张瑛,成员李建新、崔岩。
4、活动策划组:负责制定学习活动方案、学习决定,负责活动的组织、执行、跟踪,保证各组协调一致,活动有序开展。
负责人宋萍,成员牛晓月、赵楠。
二、学习先进事迹
任蓉,女,197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通过全省招录考入北关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职,现任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蓉同志是我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官职业道德的优秀代表,其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她在平凡工作中不平凡的事迹,以及她敬业、务实、爱民、清廉的精神和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当前,北关法院的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强本固基的关键时期,执行工作的任务也愈加艰巨而繁重,我们需要任蓉同志的这种精神,我们更需要树立和弘扬这种精神。我们要以任蓉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的职业风范,学习她顽强拼搏、敢打硬仗的宝贵精神,学习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高尚情操,学习她朴实无华、无私奉献的人生境界。通过开展向任蓉同志学习活动,使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工作热情更加饱满,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为我院整体工作上台阶和执行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开展系列活动
即日起至2018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系列活动。
1、开辟一个学习园地(时间安排:2018年1月上旬)。在北关法院政务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展出任蓉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刊登全院干警的学习心得。
2、开展一次系统学习(时间安排:2018年1月2日至1月31日)。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动员会、支部会等,全面系统地学习任蓉同志先进事迹,努力把任蓉同志的崇高精神内化为自身修养,外化为能力作风。
3、举办一场专题党课(时间安排:2018年2月1日至2月9日期间)。由任蓉同志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与全体党员交流思想,谈体会。
4、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时间安排:2018年2月12日至2月16日)。全体干警、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理解、把握任蓉同志崇高精神的时代内涵,深刻思考,对照自身查摆问题,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
5、组织一轮交流研讨(时间安排:2018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围绕“我向任蓉同志学什么,学习任蓉同志怎么做”,以支部、部门、团队等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经验座谈会,畅谈学习任蓉同志先进事迹的感想和体会,激发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热情。
6、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时间安排:2018年3月上旬)。由任蓉同志本人、家属、同事、当事人代表、律师担任事迹报告团成员。一起聆听身边人的感人故事,感悟向上力量。
7、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2018年3月下旬)。邀请豫法阳光、安阳电台、安阳电视台、河南法制报及网络媒体记者参加,通报任蓉同志事迹及开展向任蓉同志学习活动情况。
四、学习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结合。充分认识向任蓉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坚持知行合一,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学习任蓉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全力提升审执质效、收好今年的官,谋好明年的篇相结合,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力提升执行工作相结合。学、做结合,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让学习先进活动成为强基固本、锤炼党性、推进工作的有力支撑。
2、扎实开展,注重实效。按照我院关于开展向任蓉同志学习活动方案安排,各支部、各部门、各团队要以任蓉为榜样,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工作。务求下真功夫、求实效,让任蓉事迹人人知晓、人人学习、入脑入心。
3、加强挖掘,注重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精心部署安排,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任蓉同志的先进事迹,重视收集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事迹、新典型,加强学习活动阶段性成果的宣传,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并将学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