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及司法鉴定的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现有的鉴定程序按照先起诉再鉴定的模式进行,但司法鉴定事项具有多样性、专业性、复杂性,鉴定时间不确定,导致案件审限延长,造成当事人不满意。为适应当前司法改革的客观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需求,北关区法院不断创新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今年以来,北关区法院共受理诉前司法鉴定案件99件,有效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
实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初期,由立案庭将诉前司法鉴定案件材料移送相关业务庭室,再由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质证后移交司法技术科委托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反馈相关业务庭室。这种“立案庭—业务庭室—司法技术科—业务庭室”的运转模式,导致鉴定程序复杂,运转时间较长。针对这一问题,北关区法院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制定出台《诉前司法鉴定流程规定》,更加明确了诉前鉴定案件的类型及鉴定流程等具体操作要求,并制作了《诉前司法鉴定流程图》,形成了“立案庭—司法技术科—业务庭室”的运转模式,诉前司法鉴定周期缩短近1/3。
为确保诉前司法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技术科在收到立案庭移交的诉前司法鉴定案件后,采取多种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手续。截至目前,立案庭移交的14起诉前鉴定案件中已成功送达13起,其中电话送达10次,邮寄送达3次,送达组送达4次。在实践中,部分电话送达的当事人完全是消极厌诉,其一直借故没有时间推脱,后经技术科干警向当事人阐明利弊得到当事人理解并表示全力配合法院鉴定工作。送达成功的案件由司法技术科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司法技术科干警利用专业知识解决质证中的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均无异议。质证后按随机或双方共同协商方式确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技术科对鉴定过程全程跟踪,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及时准确完成鉴定。除此之外,司法技术科在质证前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目前成功化解诉前鉴定案件1件,其双方虽有矛盾,但争议并不是不可调和,且评估标的数额较小。于是技术科将鉴定的程序、规则、成本等各方面都对其释明,并宣传诉前调解经济、高效、便民的优势,使矛盾快速有效地平息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