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一大早,朱某携一面写有“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锦旗来到北关区人民法院民。“刘法官,谢谢您!要不是您,我到现在还拿不到赔偿款。”朱某激动的握着民二庭法官刘庆生的手说到。
朱某因2014年10月15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某机械有限公司焊工车间工作时被钢板砸伤右脚,出院以后,朱某多次找厂子协商赔偿问题,但厂子始终不能给出满意的答复,眼看脚伤严重,朱某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11日被迫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除去公司给朱某垫付的医药费,再一次性给付朱某13000元赔偿金。后朱某经安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九级工伤,咨询律师才知道自己得到的赔偿款与法律规定的赔偿相差巨大,2017年7月10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2015年10月11日签订的不公平赔偿协议。
刘法官在接到此案时,了解到这是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非常重视,得知朱某居住在异地,腿残疾行动不方便,来法院不容易,便不厌其烦多次电话协调,经过十几次的艰难协商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9月12日刘庆生法官通知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8.5万,此案圆满解决。当朱某拿到赔偿款时激动万分,对法官充满了感激之情,一再感谢法院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自全省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北关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办理情况,凡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优先办理、优先调解,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