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关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他带着十万余元现金来到执行局,把钱交到了办案法官手上。这位“特殊”的被执行人,是被司法局传唤过来的,朋友借给他十万块,谈还钱时他却不见踪影,谁知,最后他还是没能躲过法院的追查,被办案法官找到。
2012年10月,市民王先生借给朋友韩某十万元,并立下借据。可当王先生找韩某要求还钱时,韩某却万般推脱不还钱,不得已王先生一纸诉状将韩某告上法庭。2014年5月,北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定韩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先生借款十万元及利息,可是韩某又再次玩起了“失踪”。
办案法官辗转多次寻找韩某的下落,经调查发现韩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每个月都要去司法局报到。得知这一线索,办案法官立即和司法局取得联系,司法局表示会全力配合。当韩某再次去司法局报到时,被告知如果再不还钱,将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则会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是韩某没有预料到的,因为害怕被收监,韩某很快来到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所有欠款如数还清,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