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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住司法廉洁“牛鼻子”

  发布时间:2017-07-04 08:14:13


  抓住员额法官这个“关键少数”,从培育法官职业尊荣感、完善廉政机制建设、加强监督规范三方面发力,牢牢牵住推进司法廉洁的“牛鼻子”。

  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下审判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让法官作出的每一份裁判令当事人信服,必须抓住员额法官这个“关键少数”,从培育法官职业尊荣感、完善廉政机制建设、加强监督规范三方面发力,牢牢牵住推进司法廉洁的“牛鼻子”。

  从培育理想信念入手,增强员额法官职业尊荣感。法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办案是否公正、品行是否良好,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评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准。法官入额是荣誉,是责任和使命,更是追求和担当。没有荣誉感就不会有尊严感和价值感,法官要做到不忘初心、珍惜荣誉、慎独慎微,做一名有法治情怀的法官。同时法院要努力抓好廉洁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拒腐防变的坚定性。

  从完善机制建设发力,于细节处做好廉洁风险防控。首先要从健全宏观机制入手,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针对诉讼程序中的“小事情”、司法行为上的“小问题”,整理归纳出不同工作岗位、诉讼程序以及司法环节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突出抓好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对每一个工作环节、工作程序进行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及时提醒,形成智能化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权力边界和程序规则,加强对履行监督指导工作职责的考核,促进院、庭长认真落实监督指导职责,防止监督缺位。

  其次要从规范法官日常行为入手,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对隐性代理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存在隐性代理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坚持“零容忍”。

  最后要从评估和梳理新的廉政风险点入手,探索建立责任制下法官放权后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立纪检监察部门应重点监控和审判人员应避免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点,逐条评定风险点危害等次,提出防范措施。

  从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入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惩戒工作各项要求,着力推动司法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建设,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严肃问责与保障履职相结合,统一规范错案的认定标准、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明确规定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追责。

  法院纪检组要进一步强化“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意识,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既要追究涉案干警违纪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应进一步规范部门廉政监察员履职内容及履职方式,要求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加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审判质效分析、裁判文书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评查案件质量,倒逼法官严格公正办案。

责任编辑:李洁莹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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