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女儿长期拒付赡养费用,70岁高龄的老人乔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对其女儿强制执行。12月19日,北关区法院执行局就成功化解了这起赡养费纠纷,不但解开了原告与被告父女之间的心结,而且化解了父女之间的矛盾。
2013年9月,乔某与他的女儿就赡养费问题在北关区法院达成调解,其女儿承诺从当月起每月给老人100元钱,作为老人的生活费。但调解书生效后,老人只从女儿那儿得到了300多块钱的赡养费。
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老人一纸申请递交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请求法院依据生效的调解书,为他讨回这笔费用。在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人反复强调,自己已然出嫁,养老问题不归自己负责。鉴于老人年老体弱,孑然一身,儿子又在监狱服刑,与小孙女相依为命,没有经济来源,案件承办人在电话里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赡养老人既是其应尽的责任,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同时,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为使老人能尽早得到这笔费用,促成被执行人将来继续自动给付赡养费,承办人和被执行人约好第二天到老人家中做调解。
第二天,执行局案件承办人一行冒着严寒,驱车近两个小时,来到了老人的家中。在老人家中,执行人员一面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向被执行人进行教育,一方面劝说被告,父母之恩重于山,百善孝为先。另一方面指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女儿无赡养父母的义务”等封建思想是错误的,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均有赡养义务,女儿不论出嫁与否都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谈话中,父女回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老人不禁泪湿衣襟,女儿也强忍泪水。最终,父女俩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离开前,老人激动得一再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