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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09-10-28 14:14:06


    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又一把双刃剑,它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从网络引发的犯罪,笔者试就从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预防及对策谈些粗浅意见,但愿对青少年引起一些思考和启发。


一、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下面是作者在CNNIC第24次调查网瘾分析上摘录的相关报道:

       在临沂网戒中心,看到几个来了两三天的孩子,长发及肩,佝偻着后背,脸色苍白,说话口齿不清。

      “我们把患上网瘾叫走偏,这些孩子刚来时性格明显偏离或扭曲,有的甚至伴有程度不等的精神病性症状。”临沂网戒中心主任杨永信说。

       一位姓王的家长指着右臂上一条10多厘米长的伤疤告诉记者,那是他在劝阻16岁的儿子别再去网吧玩游戏时,发生争执,被儿子用刀划伤的。 

       还有一位妈妈回忆起自己看到儿子自杀时的那种复杂心态。“我当时真盼着他死掉,自己甚至都动过杀他的念头。”

      “小孙子玩游戏成瘾后,几天几夜在网吧玩,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位姓刘的爷爷告诉记者,儿子出车祸去世早,是他一手把孙子拉扯大,他曾经想雇人把孙子打一顿,吓唬吓唬他。还想过雇三个人,一人8小时,轮番看着他。 

       患上网瘾的远非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在临沂网戒中心,记者见到了两个大学生,一位是来自中国科技大学的小肇,一位是来自西安理工大学的小鞠。小肇在治疗,小鞠已经出院回到原来的大学继续完成学业,这次来是和这里的孩子们分享他成功脱离网瘾后的心得。 

     “原来以为孩子考上大学就进了保险箱了,哪想到却染上了网瘾。大一下学期就挂了四科,大二下学期根本就没上课。”小鞠的母亲说。 

      “学校周边有很多网吧,有时和同学集体去包几个房间,一玩就是通宵,第二天上课时睡觉。”江苏淮阴师范学院的一位大学生网瘾患者表示。 

     “我们已经救治了3000多个孩子,走偏的从小学生到成年人都有,家长们有政府官员、大学老师、企业主,也有个体商贩、工人和农民。有很多孩子因为网瘾和家里闹僵,离家出走,打架斗殴,有的偷窃、抢劫、吸毒、贩卖人口,更有甚者掐死或用药毒死家长,已经走向了犯罪。这些孩子如果不改变,将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安全隐患?”杨永信说,我们要求父母必须至少有一方和孩子一起接受治疗吗,一般四至五个月为一个疗程,这些四五十岁的家长很多正是单位的骨干,他们长期不在岗,对社会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说:“网瘾孩子集中在11-25岁这个年龄段,正是学习、长身体、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高峰期和黄金期,把时间和精力消耗在网络游戏上,得不偿失。因此,必须由专业治疗机构进行干预,而且越早干预效果越好。”

    上面摘录的具体案例无不是触目惊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这些人因为使用了高科技产物互联网而损害了身心健康,那互联网就成了帮凶,我们成年人也因此成了罪人。这不是危言耸听,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保护青少年上网的安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

 

二、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消极的网络文化对青少年道德观念不良影响

       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并不完善各级各种法律条例规范仍有较大缺陷,对于网络文化生活折管理和约束出现了薄弱环节,有些方面甚至空白,由于法律不健全导致法律适用难,无从下手、执法不严,甚至有些情况所造成的危害出现了无法可依的非常现象,特别是对青少年立法执法上,存有很大缺陷。而随着西方各种不良思潮通过网络迅速的蔓延,我国社会道德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消极的网络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再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期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的网络道德影响,很容易诱发各种犯罪行为。

       2、虚拟的网络交往弱化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网络作为一个虚拟化的空间,人们在网上的交往本质上都是虚拟的,并以一种符号化为媒介的交往方式。在网络上人们可以忽略现实环境的条件,可以随心所欲的编造自己的身份,来满足在现实世界无法达到的事实存在来满足人的虚荣心理。同时,可以隐藏自己在现实世界的真实身份,而与另个不知性别身份以及职业的人毫无拘束性的进行交往,来弥补思想、心理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落差。通过网络来获取成功价值的满足感。但过分的人机互动却会让青少年向往虚拟社会中的间接交往,逃避真实社会中的直接交往,若沉迷于网络交往,将严重地影响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自我表现,令他们只有在网络上才能得到自如感,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自身潜能,从而出现青少年人际交往受阻的现象。青少年在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中碰到冷遇和挫折时,往往不是积极地去调节和完善,而是选择放弃,转而沉溺于网络交往,转向虚拟社会寻求安慰和满足,消极地面对现实社会的人际环境,对身边的人和事漠不关心、冷漠无情,陷入孤立疏懒、空洞贫乏的人生状态,如此恶性循环会造成青少年人际互动的简单化和片面性,这不能不说是人的异化和片面化。

       3、网络环境具有隐蔽性,利用网络犯罪易逃法律的惩罚

       由于网络环境具有隐蔽性,社会难以进行有效的监控,因而它给人们提供了逾越社会规范的机会空间,在网络中,人们可以自如的张扬自我,不必去担心现实社会中舆论和法律的惩罚,特别是在虚拟的世界里面道德界限显得模糊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就极易诱发那些自控力和责任感较弱的青少年产生破坏欲心理。其中,存在无聊、好奇或发泄不满,冲动地进行一些破坏性的操作。或为了证明自己而非法进去他人网络系统,破坏他人的网络数据和资料,非法使用他人的网络系统。同时,网络技术使人们的身份可以变成电脑上的一串字符,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用不同的名字、性别、年龄与人交流而不会被人察觉。特别是由于网络监管的不完善,这类的犯罪被发现的几率便大大降低,使的网上犯罪层出不穷。

    4、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薄弱
  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基本途径,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但是,许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青少年对有关刑法知识知之甚少。法制教育盲区相当严重。不少学校办学宗旨有失偏颇,重智育,轻德育,埋下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严重的隐患。同时,家庭教育也存在很大缺陷。许多父母忙于工作,对子女关心很少,很少去顾及子女的心理变化。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留守少年,父母一般交了学费便一年在外,更谈不上对孩子的教育,孩子下课后便呆在网吧,而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无法对网络成员进行正确的角色判断,当上当受骗时,就会产生不解,愤恕茫然等情绪,如果不加分析地把这种情绪带到更加复杂的现实社会中,则会使其对现实产生认同危机,从而不能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网吧管理不规范

    有的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故意在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吸引在校学生上网或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有的还帮助学生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对发生在网吧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同时,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各自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为违规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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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北关区人民法院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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