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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法院首次淘宝网拍卖股权

  发布时间:2015-12-21 10:08:11


    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252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出被执行人郭某乙(实际出资人为郭某甲)名下拥有的林州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权。这是北关区法院继房产、车辆之后,首次司法拍卖无形资产。

    2011年2月28日,郭某甲向刘某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如到期不还,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给付并支付违约金。借款到期后,郭某甲并未按约定偿还刘某某借款及利息,故刘某某将郭某甲告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和利息。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郭某甲偿还刘某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

    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甲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法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郭某甲之子郭某乙在2011年9月2日作为自然人股东在林州某银行注入股本金额300万,拥有该银行6%的股权,实际出资人是郭某甲本人。法院依法冻结了郭某乙(实际出资人为郭某甲)名下在林州某银行的股权。随后上述股权中的3%的股权通过北关区法院的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经过激烈竞拍,买受人张某某以252万元最高价竞得。

    据悉,本次股权拍卖是北关区法院自开展司法网络拍卖以来首例股权拍卖成交。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整个拍卖过程均在网络平台予以展示,实现了拍卖工作的透明、公正,提高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敏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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