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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贪杯晚上被查仍算醉驾 无知司机被罚5000拘役一个月

  发布时间:2015-08-18 08:54:32


    “我真后悔,早知道中午喝酒晚上还能被检测出来,说啥我也不开车了!”一男子孔某以为中午喝酒没事儿,晚上照常开车出去,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近日,北关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1月23日中午,孔某在家一时贪杯喝了点酒,晚上九点多,他觉得自己是中午喝的酒,到现在应该没啥事儿了,便驾车出去。当孔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市区人民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酒精测试,孔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孔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孔某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多数人都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中午喝了酒晚上开车就不会有问题。其实不然,由于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于酒精的消解速度也不一样,虽然过去了几个小时,但开车上路仍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此,还需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一定不要触碰酒驾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李敏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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