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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指南(六)——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立案时应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9-10-13 10:13:53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

 

    4、提供医疗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书。

 

    5、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误工减少的收入证明;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证明;造成死亡的,给付有关丧葬费的证明,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证明。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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