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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指南(二)——离婚纠纷立案时应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9-10-10 09:05:25


   1、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公函)。

 

   4、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须经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

 

   5、如一方是精神病患者,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6、再婚又离婚的,出具离婚证明或原配偶死亡证明。

 

   7、房屋产权证明等财产所有权证明。

 

   8、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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