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法院心系群众,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该院当天立案、当天办结一桩离婚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闫某与被告朱某商议离婚,两人到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时,由于被告朱某虽头脑清醒但身患偏瘫,口齿不清且无法签字,民政局以不能确定朱某是真实意思表示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遂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北关区法院,要求法院处理。鉴于朱某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讼累,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北关区法院立案庭简化立案手续,当即立案,并在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在一楼诉前调解室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后,通过朱某点头与按手印,以及亲属代签等方式确定了其真实意思表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对北关区法院工作表示满意,“多亏了咱们的好法官,本来以为要来回跑好几次,没想到不到一天就把事给办了,真得谢谢咱法院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