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谎称自己在驾校有关系,不通过考试也能办理驾驶证,致使很多人上当受骗,他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8月18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1月份,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驾驶证的情况下,依然向别人谎称在安阳市驾管科有熟人,可以不用考试就能拿到驾驶证,办证费用需要6000元至8000元不等,期限半年,办不成可以全额退款。王某的花言巧语打动了不少人,2013年3月份,蒋某、李某交给王某办证费用13000元,2013年4月份,田某、孙某交给王某办证费用16000元。后来王某将收来的这29000元全部用于个人花销。案发前,王某已退还被害人3900元,案发后,王某及其家人又退还了10200元。
另查明,王某于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08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2009年4月3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自愿认罪,法院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