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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偷牌友钱 领罪获刑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4-08-01 08:17:09


    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常斌因眼红牌友经常赢钱,便见财起意,趁牌友醉酒睡觉之际,将其包内的2000元现金偷走,结果领刑受罚,后悔莫及。近日,北关法院审理这起盗窃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常斌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常斌与受害人周峰是老牌友,周峰手气一向不错,经常赢钱,没事儿就喜欢在常斌面前炫耀,常斌很是眼红。2013年9月16日凌晨,常斌与周峰玩过牌后,一同来到地摊上喝酒,之后两人来到位于安阳市霍家村附近的一家旅店睡觉。当天上午10点多,常斌睡醒后看到周峰还在睡觉,在贪念的驱使下,将周峰钱包内的人民币200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常斌将人民币2000元退还给周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常斌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常斌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敏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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