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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亮点频现

  发布时间:2009-09-26 17:55:56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积极开展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事诉讼调解新模式,结合实践总结出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新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设立辖区民调组织。按照就近结合的办法,以办事处为单位,设立民调小组,选择做事热心积极、调解能力强的群众代表为组长,对小组长和组员进行管理和帮助,给予他们技术支持和话语权,充分发挥其注重道德评判的攻心优势,使纠纷化解在辖区内。形成人民法院和民调组织互通有无、共同探讨案情的调解格局,实现两组织的优势互补。

 

    其次,设立诉前调解室。北关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对前来立案的群众进行立案前的调解,采取电话通知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进行劝导、释明,达到息诉和解的目的。若调解未果,再及时立案。

 

    再次,调解多元化,群众促和解。立案以后,工作人员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情况的了解、调查,并寻找所在辖区的民调组织或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有威望的群众,让他们以中间人的身份,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和解。

 

    第四,庭前教育助调解。在庭审之前进行庭前教育,运用“巧调三步曲”,力求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矛盾。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条文的讲解,明确告知其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二是对当事人讲情理,指出和睦相处,以和为贵在现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一场官司十年仇”,走法律程序将会对后代成长及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是与双方当事人讲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双方当事人迅速冷静下来,进行多层面考虑,权衡利弊,争取达成和解共识。

 

    第五,巧用休庭促调解。北关区法院充分利用庭审时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戚、朋友等案外人员在场的机会,经过庭前教育使他们对案情处理产生新的认识,引导他们利用休庭的时间积极劝说当事人,促使其接受调解。

 

    今年前三季度,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203件,审结936件,审结率77.8%。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60件,调撤率70.5%,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

 

 

 

责任编辑:宋 萍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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