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基层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提升社区群众的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北关法院在工作中实行 “社区法官”制度。
这一制度将过去群众只能上法院打官司的单一解决纠纷模式,改变为与社区基层组织共建法律服务体系。社区法官主动与分包社区联系沟通,了解社情民意,并配合区委、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发挥司法专长,与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协同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行“一名干警至少分配一个社区(村)”的原则,在各个社区设立社区和行政村法官联络点78个,对全区40个社区及38个行政村实行全覆盖,设置法官公示牌告知群众。对困难群众,实行“一帮一”或“结对子”进行帮扶。要求社区法官达到“四个一”目标,即开通一个法官微博,建一个法官便民邮箱,公开一部便民服务电话,建一个个人备忘录。规定社区法官每周必须与所包社区(村)主要干部沟通一次,每月至少进社区走访调研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班子成员至少每半年到分包街道办一次,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