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饲养人粗心大意,未尽到管理义务是主要原因,最终都需自己买单。昨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用真情感动当事人,成功调处一起藏獒伤人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化干戈,原告自行撤回起诉。
玲玲(化名)是名在校女大学生,趁假期在安阳某驾校报名考驾照,不想驾照没拿到,却换来一身伤。2013年暑假里的某一天,玲玲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驾校练车,同期学员李强(化名)在休息时听到驾校一角小瓦房里传来狗叫的声音,就上前一探究竟。李强打开瓦房门时,从里面窜出一条藏獒来,把毫无防备的李强吓得小脸煞白,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藏獒朝练车场跑过去,正在练车的学员们纷纷躲避。慌乱中,玲玲被藏獒扑倒在地,胳膊、腿、肩膀均被咬得伤痕累累。
玲玲住进医院后,“肇事者”李军拿了一部分医药费再也不管了,驾校负责人到医院看望玲玲两次也不出现了,大额医药费压在了玲玲父母肩上。玲玲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驾校起诉到法院,要求驾校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3万元。
承办该案的女法官接手案卷后,顶着炎炎烈日与书记员驱车十公里,走访多位驾校学员了解案件情况。回到院里时已过了下班时间,但女法官又伏案仔细研究案情,认真分析案件事实后,找出案件调解的切入点,认为驾校在练车场养藏獒且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对藏獒咬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只是驾校在认识上有所不足,以为在自己驾校养藏獒没有错,外人不打开狗舍门就不会出现伤人事件,而伤者玲玲也是为赌一口气才将驾校诉至法院的。次日一早,女法官将双方当事人请到办公室,分别对他们和颜悦色讲案情,于法、于情、于理深入浅出,阐明利害关系,使驾校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玲玲原谅驾校后主动到法院撤回起诉,感谢法官的倾情调解,使其早日拿到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