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儿子儿媳既不照顾孙女,也不支付抚养费,年近七旬的高某夫妇将这对不靠谱的年轻爸妈双双告上法庭。昨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起发生在家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判处儿子儿媳分别支付高某夫妇代为抚养女儿的费用5000元。
高某夫妇一直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孙女出生后,全家都很高兴,共同照顾孩子。谁知好景不长,儿媳李某因生活琐事与儿子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照顾孩子的重任完全落在了年迈的高某夫妇身上。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儿子对孩子不管不问,儿媳李某也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孩子。为了给孙女买奶粉、打针吃药以及入托幼儿园,高某夫妇花费了不少钱,但儿子儿媳却一分钱也不出,无奈之下高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儿媳支付自己代为抚养孩子的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抚养教育子女是其法定义务,在父母因故没有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时,家庭其他成员代为抚养后,要求其父母承担代为抚养子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请求依法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