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孩王欣(化名)与好友吃饭时,看到好友新买的手机顿生嫉妒心,趁人不备秘密窃取。昨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王欣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处罚金5000元。
王欣与李妍是多年好友,2010年12月15日晚上,王欣与李妍等几个朋友在解放路一家饭店吃饭时,看到李妍向众人炫耀新买的iPhone手机甚是眼红,于是心生歹意。饭桌上的王欣猛劝几个朋友喝酒,趁大家喝的醉醺醺时,王欣从李妍包中将手机偷走。李妍酒醒后发现自己刚买的iPhone手机丢失气得大哭,王欣也假装帮其寻找,并报警。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王欣没想到,这家饭店大厅按装有摄像头,将其罪行完整的摄录下来。
案发后,王欣后悔不已,自己是被iPhone手机迷了心窍,自己不仅失去了朋友,而且还触犯了法律。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