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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情面不拒绝 窝藏犯罪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3-05-29 09:30:30


   “因为是铁哥们,在他们求助的时候,碍于情面,我不好意思拒绝,就硬着头皮帮了他们。可没想到把我给害惨了,因这一帮让我进了班房”被告人晁某讲述道。   

    晁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2年5月17日当他驾驶着自己的出租车行驶在安阳市东风路上时,哥们余某给他打来电话,要求晁某帮忙把他和郑某送到山东菏泽。晁某将余某、郑某接上车后得知,他们两人是因为在一宾馆用刀子捅伤人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去菏泽躲避。晁某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的事,不应该帮他们,想过拒绝,可碍于情面,怎么也开不了口。到了菏泽某宾馆后,因余某、郑某正在被网上通缉,不方便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便要求使用晁某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晁某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因所谓的朋友义气,遮住了他内心的真实意愿,以自己的身份证为余某、郑某办理了登记入住手续。   

    余某、郑某逃避7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晁某也因涉嫌犯窝藏罪,被控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晁某明知余某、郑某是犯罪人而帮助其逃匿、提供隐藏住所,已构成窝藏罪。因晁某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晁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他说:“每个人都有爱面子的心里,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分清是非,遵法守德,有节有度,不能盲目讲求面子。这次因碍于情面瞎帮忙导致我锒铛入狱,教训深刻,足以令我铭记终生”。   

    晁某的话句句诚恳,他的经历不仅给他自己以教训,也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警示。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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