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取“四注重”有力措施,提高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注重公诉机关出具具体的量刑建议。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应在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都提出意见。公诉人对刑期提出意见为法官量刑提供了具体参照标准,有利于强化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增加量刑透明度,提高服判率。辩护人、被告人在量刑前知道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在庭审中对自己的量刑进行答辩,其在此过程中清楚法院形成判决的前因后果,增强了对判决公正性的信任度,因而大大减少盲目上诉情况的发生。
二、注重行使法官的法律释明权。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针对部分被告人由于不懂法而拒不认罪,不同意“简化审”、盲目上诉等情况,要运用法官阐明法律之责,使被告人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规定,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效率、降低上诉率。一是庭审前、中的法律阐明。针对部分被告人存在法律认识错误、对专业术语不了解等情况,积极进行法律阐明,使被告人能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认清犯罪事实,消除了被告人的对立情绪,使被告人自愿认罪,提高了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比例,从而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的效果。二是宣判时的法律阐明。在宣判时指派富有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人员就被告人提出的诸如定罪、量刑等方面的疑问及时进行全面的解答,解决被告人因不懂法而盲目上诉的问题,从而达到降低上诉率的效果。
三、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对此类案件法求全庭法官要积极调解、最大限度地消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避免矛盾激化。同时要进行司法关怀,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帮助申请司法救助。
四、注重加强审判业务的钻研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参与院内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经验交流等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司法技能。对重审和改判案件,不仅要求所属审判庭进行专门讲评,院领导定期对重审和改判的典型个案进行点评,以更好地改进和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