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遏制对策
1.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按照社会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各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采取集中打击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刑犯罪的力度。对抓获的“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要加大审讯力度,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通过网上通缉等加大追逃力度,争取早日缉拿归案,消除隐患。
2.强化销赃犯罪打击力度,堵住销赃渠道。“两抢一盗”犯罪一个致命的弱点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都想赃物尽快脱手,换取现金来挥霍。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可以抓住犯罪分子这个心理特点,通过对本区域内废旧收购、电动车修理、首饰加工和寄卖典当等行业、场所的监控,从中发现线索,查获赃物,增强打击此类犯罪的能力。
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收购赃物的具体数额所应达到的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同一地区对收购赃物出现罪与非罪的界定不明,不法分子往往以此来钻法律空子,销售或购买赃物,不利于司法机关追回赃物,寻找证据,打击、控制侵财犯罪的销赃渠道。因此,有权机关要及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化规定,消除分歧,便于司法机关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司法实践中的规范操作,形成打击合力。
4.加大舆论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提高防范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报道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典型,以弘扬正气;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的剖析,查找防范漏洞,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购销赃物,减少赃物需求市场,断绝侵财犯罪的后路,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一个有奖举报体系机制,对那些举报行为采取匿名、有奖的方式加以提倡。从源头上减少赃物需求量,不给居心不良的人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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