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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讲好法院故事

  发布时间:2017-09-12 14:53:27


  讲好法院故事的根本目的应是不断塑造法院新形势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社会实践决定社会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则指出:“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具体到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如何讲好法院故事,则是对讲好中国故事、讲好法治故事的具体实践。讲好法院故事的根本目的应是不断塑造法院新形势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社会实践决定社会认识,笔者结合自身创作故事的心路历程,简要谈谈如何讲好法院故事。

  讲好法院故事,就应该明确好故事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是好故事。好故事不是作者自吹自擂式的标榜,更不是形式大于内容读者过目即忘的文化垃圾,好故事的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达到让受众“看得懂、记得住、传得开”的效果。

  法院好故事源自法官们的内心世界,旁听庭审、查阅文书是很难找到优质的故事素材,法官繁忙工作的外在表现具有高度的同质化,各行各业都有敬业奉献、都有流血牺牲,某些职业甚至比法官职业更具有感染力,庭审、文书等模式化的信息源也不具备好故事素材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法院好故事的核心素材源自法官们的内心世界,而不是来自法庭、文书甚至执行现场,就是在与法官们闲聊时或者阅读法官们的文学作品时,灵光乍现,瞬间就可能捕捉到好故事的内核。

  《故事会》《上海故事》等国内著名故事类刊物都对作品内容的“新、奇、巧”有着极高的要求,其实这也是好故事创作的基本规律,也只有符合“新、奇、巧”的标准,才能让故事达到“看得懂、记得住、传得开”的效果。法院故事的写作题材要新,例如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法院惩治“老赖”就是很新的素材,群众普遍关注。好故事的讲述不能平铺直叙,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故事读完则味同嚼蜡,写作的视角要奇,法院好故事不能仅从法院、法官的视角讲述,否则很容易写成案例分析或新闻报道,进而落入窠臼,视角要多元化更要奇特,尽量避免法院、法官的单一化、大比例视角。好故事的要制造悬念,让读者有一口气读完的冲动,情节的设置要巧,有反转、有冲突、有伏笔。讲好法院故事要求讲述者、创作者要多读故事,读故事并不仅限于故事类的刊物,优秀的影视剧、名著小说等都是故事的载体,认真学习体验讲述者、创作者们的表达技巧、创作方式。

  法院好故事不可能是“高大全”式的人物塑造,法院好故事不可能是贴着法院标签去讲述别人的故事,法院好故事不能是只是讲给法院人自己听的专业性故事。法院好故事是在不经意间让受众感知到法官的公平公正,让受众在读完故事之后对尊崇法治有更加深刻且生动的认知,法院好故事是架在群众与法官心灵之间的桥梁,抛开偏见误解、打破行业壁垒,彼此心意相通、芥蒂消除。无论故事的传播形式是文字、声音、影像、图画,传播的平台是书刊、电视、广播、网络,讲述、创作法院好故事的规律不会改变,法院好故事的标准不会改变。

责任编辑:李洁莹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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