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北法青年说 | 观点:基层法院编制内法官助理培养机制的不足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1 19:25:34


    栏目简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作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传播法治思想,是我们的使命所系,也是我们的理想所在,更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具体行动。

    即日起,北关区人民法院推出“北法青年说”栏目,为青年干警发表观点、探讨时政、交流思想搭建平台,让青年干警在思想碰撞中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法官助理作为员额法官的后备力量,具有审判辅助和法官养成二元功能定位,对于基层法院今后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目前,各院新入职法官助理培养机制存在以下问题:1.法官助理职责定位不明。新进法官助理任职安排中往往是哪里紧缺去哪里,基层法院缺少明确的培养计划,有的法官助理在助理岗位届满五年可以入额,却一直从事的执行工作,对其今后职业发展影响极大。2.法官助理审判经验积累不足。进入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大多数是协助院领导办案,接触案件相对较少,审判实务积累不足。且法官助理往往兼任部门内勤或其他职责,平时少有时间主动学习、自我提升,实践经验虽逐步增加但理论水平提升有限,难以为以后入额办案提供扎实的理论功底。3.缺乏系统化培训、指导。法官助理的成长往往是在摸索中前进的,基层法院缺少对其系统化培训指导,有的法院虽然确立了“传帮带”制度,但实践难,落实不到位。

    法官助理要想成长为专业的员额法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有更为专业的培训指导、学习成长。对此,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王慧姣建议:1.建立具体可行的法官助理成长培养机制。针对法官助理的专业、个人倾向等制定培养计划,对培养范围、培养重点、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规划,理论学习与业务时间相结合,帮助法官助理快速成长。2.落实法官助理权责清单和绩效考核。明确法官助理权责清单并在具体工作中追踪落实,在法官助理的考核上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正向激励机制,避免“一刀切”。绩效考核应结合法官助理权责清单,综合考量工作内容、办案质效、工作成果等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方式,激发内动力。3.搭建法官助理学习交流平台。鼓励法官助理参与调研学术活动,搭建理论研讨和案件交流中心,可针对案件类型组成专业化案件研讨小组。定期分析典型案例、研讨法学理论,提升法官助理案件分析、研判水平。4.加强对法官助理思想引导。法院每年定期进行法官助理集中学习培训,培训配套考核机制,确保其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作者:王慧姣

    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

    文章发表于:《公民与法》2020.06

    注:本栏目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责任编辑:佚名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