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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北关法院:协助兄弟法院 力促异地执行

  发布时间:2020-10-15 15:59:11


    10月13日上午8点,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民法院发来的异地执行协助请求后迅速行动,先后派出15名执行干警、2辆执法车辆赶赴现场,全力配合蠡县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圆满完成了执行工作。

    在协助异地执行过程中,北关法院执行干警带领蠡县法院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庄,找到待查封的机器,配合兄弟法院干警完成查封工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在看到机器被查封后情绪十分激动,在执行干警准备离开时直接坐在了执法车辆前,试图拦截执行干警。此时现场已有很多群众围观,为了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群众的安全,执行干警开始劝说,然而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不听执行工作人员劝解,还谩骂执行干警,并对执行干警进行攻击。为了保证周边群众安全,在控制被执行人过程中执行干警郑方舟、孙自汉、宋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最后,抗拒执法的被执行人家属被强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训诫,告诉其妨碍执法的后果,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幸运的是执行干警伤势无大碍,虽被抓伤、被谩骂、被围堵,但最终圆满完成了协助异地执行的任务。

    在此次协助异地执行的过程中,北关法院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闻令而动,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下一步,北关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兄弟法院间的合作,形成执行合力,布控执行“天网”,共破执行难题。

    法律小贴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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