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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十年不还钱 以物抵债把案结

  发布时间:2017-07-31 19:32:23




    7月28日凌晨,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趁天还未亮已集结完毕,利用清晨的“黄金时间”集中行动,兵分三路抓捕“老赖”。

    清晨5点30分,宋建武法官带领一队执行人员冒雨来到安阳市李桃村,被执行人胡某的家中,正巧胡某从门外进来,被法院干警堵在家中。看到眼前的法警以及法官出具的文件,胡某母亲有些难以接受,以儿子还在吃药为理由,试图阻拦法官将儿子带走,可是在法律的威严面前,这样的行为也是无济于事。随后,胡某装上自己的药,随干警前往法院,配合执行。

据悉,胡某以前开了一间钢材门市,2007年底,胡某陆续让李某给他送了些钢材,总价值约一万五千元,胡某给了九千元之后,剩下的货款就闭口不提。李某多次索要,胡某都百般推脱,不愿给钱。随后李某起诉了他,法院判胡某归还货款六千余元及利息,但他始终没有履行。

    李某申请执行后,执行人员来到胡某的住处,二层小楼还有一间小卖部,怎么看都不像没有还钱的能力。胡某被带回法院,还是拒绝还钱,因其身患疾病,认为法院不敢拘留他。宋建武法官不断对他进行劝说,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面对的不仅是罚款,严重的还会上失信名单,就算患病,一样可以拘留他。

时间一点点过去,不还钱就不能离开,最终胡某妥协,选择以物抵债,将家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车、一台旧空调以及六台自动麻将桌抵给李某,又拿出三千元现金交给李某,双方写下结案证明,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悉,截止当晚七点,共拘传被执行人12案12人,达成和解3案3人,现金执结3案3人,以物抵债执结1案1人,执行到位案件款15万余元。行动负责人介绍,为维护判决的威严,接下来还会更深入开展执行,让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安稳觉”。

责任编辑:李洁莹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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