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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必须关进牢笼

  发布时间:2015-03-06 11:04:26


    两会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上午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引来大量关注。

    如何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给出了具体路径,“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然而,要确保这一具体路径的实现,不能将有权者不任性寄望于自觉。2015年的计划中,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加快价格、财税与金融改革,加强社会保障、教育公平与医疗制度改革,每一项都需要“有权不可任性”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也都需要“有权不能任性”的制度改革来确保有良法可依。

    因此,要实现“有权不可任性”的效果,则需一个让权力无法任性的制度来保障,此亦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真实意义。

    针对权力运行问题,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权力关进笼子,是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权力如同一头猛兽,一方面既是生态平衡所必需,一方面又可能危及人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代的思想家与政治家才会提出将权力关进笼子的问题。长期以来, 我们把权力看成“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其实,权力并不崇高与圣洁。

    在诸多严峻挑战中,一些党员干部发生的贪污腐败,更应使全党警醒。“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就是告诫全党,既要狠抓虫子、多抓虫子,同时也要从体制和制度上着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特别是要注重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真正建立一套“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各种监督成为一条防腐惩腐的万里长城,成为贪腐分子不可逾越的防线。

责任编辑:李敏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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