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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助推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3-12-12 09:03:01


    为克服执行法官短缺、执行力量单薄的难题,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新路子,使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在执行领域充分延伸,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深入发展。

    为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领域中的参与范围,防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流于形式,该院明确规定八类案件应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一是执行阻力较大的涉村、涉府、涉企的“三涉”执行案件;二是医患纠纷、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等涉专业技术类案件;三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敏感案件;四是矛盾容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五是涉家庭、婚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宜和解结案的执行案件;六是当事人规避执行,长期未执结的“骨头”案;七是上级领导或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八是多方联动的大执行案件。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作用能够有效发挥,提升执行效果,该院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与执行法官同权同责,权利职责细化为:一是执行前要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庭前阅卷,了解案情,熟悉执行案件的争议焦点;二是指导人民陪审员完成案件执行所需要的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案件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采取执行措施等独立行使表决权,执行法官必须充分尊重并认真研究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今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62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11%。所执结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文章出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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